昭平县局顺利完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国标备案工作

24.09.2015  13:21
  9月23日,贺州市昭平县气象局顺利完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国标》和《条例》)的备案工作。
  《国标》和《条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昭平县气象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该《国标》和《条例》进行详细学习,结合当地正在开展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积极到政府和住建规划等部门做好宣传和沟通,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配合气象局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县气象局还与住建规划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工作机制,确保今后在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时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国标》和《条例》的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昭平县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有效提升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力度,达成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联动机制。(文/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