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检察院 “一晒、二评、三改”提高公诉法律文书质量

24.04.2015  19:09

    广西检察网4月24日讯(通讯员赵峰 靳艳玲) “举办这样的活动为我们新老检察员提供一次互相学习的机会,作为一名老检察员,我发现新晋检察员成长速度真快,制作的文书格式规范、用语准确、释法说理透彻,我要向他们学习”,桂林市象山区检察员公诉科的赵检察官说。

  为进一步规范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提高公诉工作质量,近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桂林市检察院开展的2015年刑事案件起诉书制作业务竞赛活动为契机,政工科和公诉部门联合开展象山区检察院公诉法律文书制作业务竞赛活动,采用“一晒、二评、三改”方式,促进公诉法律文书质量的提升。

  “一晒”。该院公诉部门的每一位干警从自己最近两年所办理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抗诉书中,优选1份典型案例的文书参“”。

  “二评”。本次活动中,该院采用“评委评”、“互评”的方式评议一份参“”公诉法律文书。为此,该院成立了由主管公诉业务的副检察长、公诉科长、副科长组成的评委组。评委组制定了包括案情叙述、事实性质认定、法律适用、文书格式、语言表达等细项在内的评比标准。为能“”出辣味、“”出汗,所有参“”文书均采用匿名的方式,一律以案例名命名编号。评委组和公诉科干警,对照评分标准逐一对参“”文书进行了书面点评。这样以来,每一份参赛文书的制作者均可获得来自评委组、同事的两份书面点评意见。

  “三改”。参“”干警拿到点评意见后,对照评比标准自查自纠改、对照点评意见虚心接受改、对照自己在“互评” 中从其他文书学到的“优点”取长补短改。该院公诉部门将把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文书整理成册,发放到每一位公诉干警手中,供大家对照学习,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

  据悉,在本次活动中评出优秀文书10份,拟推荐8名干警参加桂林市检察院举办的2015年刑事案件起诉书制作业务竞赛活动。

  (作者单位:象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