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紧急查天池山小区10部扶梯 暂停使用也应维保

18.08.2015  11:38

《小区自动扶梯  大多成了摆设》后续

南宁市质监局紧急督查天池山小区10部扶梯,并向小区物业及维保单位提出要求

电梯暂停使用 也应按时维保

质监执法人员正对天池山小区室外扶梯进行安全督查。 记者 王春楠摄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春楠)南宁市一些小区在大门处装的自动扶梯,因运行成本高、维修费用大等原因,多数已成为摆设,埋下安全隐患(见本报8月16日A1叠3版、4版)。8月17日下午,南宁市质监局紧急督查天池山小区,发现该小区电梯在暂停使用的近两个月内,未正常维保。对此,质监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定期为电梯安检。

17日下午,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工作人员来到天池山小区,发现小区的10部室外扶梯均暂时停运,但并未向质监部门进行书面报停。小区物业工程部胡经理提到,小区有84部直梯、10部扶梯,分别由3家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维保工作。

“今年6月份,室外的扶梯还能正常运行,但开起来有些嗡嗡响。”胡经理说,7月初,电梯维保单位提交给他们一份《关于室外扶梯大修事宜请示》,列举了10部扶梯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导轨偏向、安全开关触点生锈、导轨有严重泥油、梯级损坏等,按照维修报价,全部修好需近20万元。

胡经理表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涵盖在专项维修资金范围内,但资金的取用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些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也要占三分之二以上。这些限制使问题不能及时地得到解决。“有的业主表示,这些扶梯多是外来人员使用的,他们不愿意出资维修,所以不肯签字”。

当天,面对质监执法人员,这10部扶梯的维保单位工作人员承认,电梯暂停使用的近两个月期间,他们未对电梯进行正常维保。质监人员要求,不管小区物业是否暂时使用电梯,只要没向质监部门正式提交书面报停申请,就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工作。只有正常进行维保工作,才可以尽量维持电梯的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