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底前南宁将全面建立河长制

02.06.2017  21:16
  日前,从市水利局获悉,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保护,从大江大河到支流小河,南宁的每条河流都将拥有专门管护责任人,一城清水造福人民,一湾清泓泽被下游将成为常态。

  南宁市1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共有559条,加上1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约2000条,全市在册登记的水库共746座。按照部署,南宁市于5月底前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信息调查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实行河长制的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工作,并绘制水系分布示意图;在2017年底前市、县(城区、开发区)、乡镇(街道)都要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每一条江河湖库的河长,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为确保工作的加速开展,各县(城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要按上级部署,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要由各级党委、政府印发实施。要合理构建河长体系,突出体现党政同责,明确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分级确定各江河湖库的河长,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总河长、河长及其职责。同时,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江河湖库全面覆盖。结合深入开展的“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以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新要求、新举措推行河长制工作。要覆盖全市每一条江河、每一个湖泊、每一座水库,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重点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此外,还要强化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抓紧出台河长制河长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做好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