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县(区)2017年1—3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报

06.05.2017  00: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城乡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供电局: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 年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1号),我办对各县(区)2017年1—3月节能形势进行了监测分析,现将“晴雨表”印发给你们。请节能形势非常严峻的兴宁区、隆安县、良庆区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控制能耗过快增长,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附件: 各县(区)2017年1—3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