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通过评审

12.12.2016  14:43

  近日,《广西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评审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方案》针对广西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重金属污染现状,结合有色行业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铅、锌、铟、锡、锑等行业的实际,从采选冶工艺的视角出发,找出采选冶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重点对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重金属污染废水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方案》作为广西首个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任务设计,为做好“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对广西重金属污染治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今后,我区有色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集中监控,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对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同时,建立健全重金属监测体系、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现场执法监管强度和能力,加强有色金属集中园区的管理,调动企业主动治理的积极性,督促企业进行环保隐患自查。

  政府还将加大对有色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科学规划和实施的力度,加大资金和科技力量的投入,利用经济手段,引导有色金属企业提升重金属治理意识。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应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形式整合落后企业;对退出原行业、从事符合先进制造业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产品生产的企业,优先给予土地、税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同时,大力开展科普教育,普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制度体系,如:环保举报热线等,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深化银企合作 广西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19帮企减污走进博世科活动会议现场 粟定环保局厅
贵港治理环境初战告捷
  从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