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14.07.2015  20:17
 

  为做好《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研究》课题,提高课题研究社会参与度,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课题研究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基本内容

  经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南宁市实际,对本市现代服务业各行业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的思路、原则和路径,并对南宁市探索培育新增长点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布局、措施方法等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

   三、公开选聘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课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研究人员团队、研究经验和成果,近三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课题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

  (三)课题研究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包括课题研究大纲的制定、课题报告的起草、成果的报审等)。

  (四)课题研究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研究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事项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7月27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服务业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研究单位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初稿提交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初步审查;于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第二稿提交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查;于10月31日前将课题评审稿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三)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课题研究单位对本课题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1月15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研究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研究工作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给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服务业科(1403室)。

  邮政编码:530028

  联 系 人:丁 纯 张 瑞

  电话/传真:0771-55835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研究课题研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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