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促外贸转型升级

16.02.2016  19:46

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全国10个省市和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利于推进外贸转型增强服务业竞争力,在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同时,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可以推进外贸结构优化,促进外贸转型,培育经济新动能和带动就业。

去年初,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

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贸易额年均增长14.5%,规模跃居世界第2位,软件、技术、文化等新兴服务出口占据半壁江山,成为对外贸易新亮点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对外贸易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进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服务出口和进口实现双增长,服务出口结构继续优化,国内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带动外贸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

毫无疑问,我国已成为服务贸易大国,但同时也是服务贸易弱国——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攀升,与主要服务贸易强国的竞争力水平相差较大,服务贸易依然是对外贸易的“短板”,凸显出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亟待提升。而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机制和监管模式将会发生改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新的制度。

在此情势下,创新发展试点的设立能推动丰富我国服务贸易品种,提高服务贸易的效率,扩大服务贸易的覆盖范围,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此次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是2016年结构性改革大戏中重要的一幕。要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同时,充分利用外资,利用外资企业在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示范、人员培训和产业前后向关联等途径实现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此次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也是促进外贸转型的一个重要举措。随着新经济形式的出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机会渐显。去年两会传递出的创新、创造等理念,已成为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打造经济“升级版”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也将是我国服务贸易由弱变强的机遇所在。在一系列的创新理念中,“互联网+”概念的强势推出,为我国服务贸易带来了转型升级机遇。

会议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提出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减税、设立引导基金和方便融资的方式,有侧重地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提升服务贸易水平,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促进外贸转型。

我们坚信,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一定能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领域相互投资,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必定能推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