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财政积极做好防震减灾经费保障工作

07.12.2016  05:06

  近年来,自治区本级财政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震减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积极做好我区防震减灾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需要,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地震监测经费、地震观测预报经费、地震灾害预防经费、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等专项经费列入自治区地震局年度部门预算中,确保防震减灾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地震台网的建设和监测能力,自治区本级财政2015年投入专项建设资金2000万元,加强我区地震台网建设经费。2016年梧州市苍梧发生“7.31” 5.4级地震,自治区本级财政主动作为,及时下达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作。 

  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的持续支持,有效确保了自治区抗震防灾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我区面临突发事件的预测和紧急应对能力。 

 

报送单位:教科文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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