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五项措施"加强国企产权司法保护

10.04.2017  21:17
 

  【原标题:广西:“五项措施”加强国企产权司法保护】

  正义网讯(记者 邓铁军)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近日率队到自治区国资委开展走访并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法律需求,听取自治区国资委对检察机关加强国有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决定,通过“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一是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重点惩治以商业贿赂、虚假诉讼、内幕交易等手段侵犯国有企业产权的各类刑事犯罪。二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重点惩治利用国有企业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明晰、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实施的职务犯罪,以及以市场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发现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漏洞和风险点,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三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保障涉案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受理产权案件的申诉,依法化解产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五是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等。据悉,2013年至2017年3月,广西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70件1336人。

  会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与国资委的协调配合,共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的信息公开、国有资产评估定价、流转等方面的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通报和日常联络等制度,共同研究分析国企产权司法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齐心协力把加强国企产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