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 护佑花朵——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法制进校园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12.11.2015  12:19

▲ 广西三级检察机关向学生赠书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犯罪低龄化现象,创新法制宣传进校园的方式就显得更加迫切。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把送法进校园活动规范化、日常化,通过加大校园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等工作,在校园周围设立起保护“未来花朵”的司法“防护栏”,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法制进校园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各方“联手”    驱散心灵“迷雾

砰!”校园里响起清脆透亮的法槌声。“现在开庭!”少年审判长话音刚落,乐业高中容纳千人的体育场顿时鸦雀无声。

随着由学生扮演的被告人、法警走上校园舞台,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庭审正式开始。在上演完情景剧《疯狂的代价》后,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情景剧中的未成年人容留他人吸毒和酒后肇事逃逸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以及被告人陈述等一系列程序,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而且也让大家对法院及法官的职业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看着熟悉的同学在台上表演,台下的学生们看得聚精会神。乐业高中学生黄桂花说:“以往学校的法制宣传活动都是简单的发传单。这次情景剧、模拟法庭的表演既生动又深刻,让我们知晓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4年4月2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等单位共同精心打造的“与法同行成就梦想”法制宣传活动首次将模拟法庭送进乐业高中。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真实案例法庭审理过程的演绎,改变了单纯以授课说教为主的普法教育模式,让青少年能够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共同为广大青少年学生以后的日常生活、学习生活亮起一盏安全信号灯,帮助他们自觉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蒙永山表示,广西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共同推动我区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全区各级检察院近年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将盗窃、抢劫学生财物、强奸学生等侵害学生权益、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2013年共办理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案件260件484人。

 

别样“园丁”      呵护“带刺花朵

检察官叔叔,我过去的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了……”在电脑前,15岁的小队(化名)终于流下悔恨的泪水。去年,小队由于观看黄色影视,对性产生好奇心,冲动之下竟然对比自己年幼的女孩实施奸淫。刚开始,小队不以为然,在其受到法律惩处后,心里还不服气。博白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通过QQ聊天等方式对其进行耐心帮教,渐渐地,小队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改过自新。

针对大多数青少年喜欢上网聊天的习惯,在以往一对一、面对面帮教的基础上,博白县检察院未检科专门创建了名为“博白未检”的QQ群,把不捕、不诉、需要咨询法律的未成年人加入进来,及时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更好地发挥帮教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自QQ群开通以来,已有30多名未成年群员。此外,该科注册的公共微信“博白未检”,目前已有200多位青少年关注,未检科通过推送群发文字、图片或视频,打造一个有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法律信息的窗口。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着力构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检察门户网站、论坛、官方微博等信息化渠道的功能,多渠道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辅导,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取得良好效果:去年广西有两位检察官微博入选2012年度全国政法微博影响力榜单;钦州市浦北县检察院与浦北天天网建立协作关系,依靠该网络搭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法律咨询与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板块,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州县检察院在新浪网通过实名认证开设了面向全国青少年的“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微博……

扶正长歪的树苗,呵护带刺的花朵。检察官们在“问题少年”的成长道路上,起着“别样”园丁的作用。全区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尽量减少羁押,防止交叉感染,去年共对88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对13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占不起诉未成年人决定的46.2%。对于不捕、不诉、刑事和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区检察机关进行“一对一”的跟踪帮教工作,坚持电话联系、当面谈话两种方式进行跟踪帮教,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对在押的未成年人采取深入看守所、监狱等执行机构的方式开展帮教工作。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去年全区共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工作107件161人,占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5%。

 

家校共建      合力净化“苗圃

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又来给我们送书,陪我们玩了!”4月28日,乐业县同乐镇丰洞村的孩子们快乐地与自治区检察院的干警们一起讲故事、做游戏。乐业县有未成年人3万余人,其中留守儿童近4000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是为留守儿童提供物质帮助,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自治区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和实地考察,去年9月27日,在丰洞村创建了全区政法机关第一所示范性“儿童家园”,为“儿童家园”购置硬件设施并捐赠各类图书1000多册,为学生及家庭成员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

检察机关还依托“儿童家园”,积极探索并实施对困境儿童保护的司法干预项目。加强项目所在地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师德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并开展对困难儿童的救助,对孤儿、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等进行司法救助和民政救助。丰洞村村民老谭说:“检察院的干部下来,教孩子们怎么保护自己,教我们怎么跟孩子交流沟通,让我们懂得了孩子的成长不仅仅是有吃、有穿、有书读就够了。

莎士比亚曾说:“只有庄严的大海,才能产生蛟龙和鲸鲵。”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效机制,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行动,2011—201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71件72人,传播淫秽物品犯罪24件24人。全区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通过办案发现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1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38件89人次。

建议县教育局应加大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应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这是平果县检察院经对2010—2012年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后,向县教育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该建议发出后得到了县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县教育局针对检察建议并结合本县乡镇中学撤点并校易引发违法犯罪的现状,决定联合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在县各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为学校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