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04.11.2016  16:07

自治区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崔智友强调

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1月2日,自治区检察院举行2016年“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来自非公企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在座谈时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应邀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先后参观了自治区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实地体验了检务公开查询系统、检察信息公开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卷宗制作以及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便民司法服务,听取了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介绍,现场观摩了自治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新成效演示。

崔智友检察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随后,崔智友主持召开座谈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全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高度评价了被最高检作为“广西经验”向全国推广的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和检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崔智友检察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崔智友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种措施,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融入检察工作整体思路、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

     崔智友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行为;要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案件的过程中,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措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代表委员观摩自治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新成效演示

  崔智友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及时办理涉及非公有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努力帮助非公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管理,预防职务犯罪。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的能力,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增强非公企业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要建立微博、微信服务平台,设立非公企业网上维权信箱,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效率。  

  崔智友要求,检察机关要及时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能够马上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办理。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自治区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工商联领导应邀参加了当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