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明年元月4日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被处罚

22.12.2015  11:20

  核心提示:从2016年元月4日起,交警将通过“电子警察”、执法记录仪、民警现场摄像等方式取证,对市区主次干道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记分的处罚。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文新军)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2016年元月4日起,交警将通过“电子警察”、执法记录仪、民警现场摄像等方式取证,对市区主次干道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记分的处罚。

   三类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我市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三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一类,当机动车直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50元,记3分(行人进入隔离带或安全岛未跨入车道时,行人行进方向相邻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予以处罚;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已经进入车道时,行人所在车道及行进方向相邻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予以处罚)。

  第二类,当机动车经过灯控交叉路口转弯,人行横道为绿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50元,记3分(当行人行经交叉路口渠化岛人行横道时,未受信号灯控制的右转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予以处罚)。

  第三类,当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待时,在人行横道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如因行人闯红灯通过人行横道而造成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可不予处罚。

   “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越来越多

  据悉,自12月2日我市启动“礼让斑马线、文明共参与”活动以来,经过近20天广泛宣传教育和行业带头,我市“礼让斑马线”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以来,作为一个城市文明窗口的公交车、出租车行业,严格自律,带头遵守,两家企业分别派出督查组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内部机制进行罚款和考核。同时,交警每周把摄录到这两类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视频交给市运管处和相关企业,通过这种联动机制,促进了公交车、出租车“礼让斑马线”活动的深入开展。在行业的带头下,通过广泛密集的宣传,目前社会车辆也慢慢树立了礼让斑马线意识,现在礼让斑马线的车辆越来越多。

   倡导“人车互让”,共同营造“路畅人和”出行环境

  在严格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市民要文明出行,遵章守法,倡导“人车互让”。

  交警表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信号灯,不跨越护栏;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两边来车,确认机动车停车礼让时,应当快速通过,可以在通过时向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报以微笑回应或“点赞”;不应在经过斑马线时缓慢通行,做“低头族”,更不要追逐嬉戏、打闹,主动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行人不要一个接一个地‘鱼贯而行’,给机动车驾驶员一种‘行人永远没完没了’的感觉。”在十字街附近桂林书城斑马线路口,等待过街的市民容女士也希望行人给机动车驾驶员多一些理解。她建议,在一些过街行人较多的斑马线,行人可以先站在斑马线一端耐心等候,等凑够一小群人以后,可挥手示意过往车辆停车让行。过往的机动车驾驶员收到信号后应减速停下,待行人过街后再通过。

【 编辑:陈丽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