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完成第二批权力清单清理——清理2267项,精简比例48.15%

19.04.2016  12:14

目前,钦州市第二批48个政府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完成清理、审核工作,待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第二批48个部门(单位)中,共有13个单位的权力事项为零,市科技局等35个部 门(单位)共梳理出权力事项共4704项,经清理,共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的部门权力事项共2267项,权力事项精简比例为48.15%。

去年9月以来,钦州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效。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装进笼子。经全面梳理,市政府60个部门(单位)共有权力事项6223项,经清理,共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的部门权力事项  3049项,权力事项精简比例达49%。清理后,13个部门(单位)明确为零权力事项,确认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单位)市级保留权力事项3147项,各部门共性权力10项。明确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单位)主要职责593项,具体工作事项2449项,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37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84项。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市权力清单办把取消、下放作为审核重点之一,反复与各部门沟通对接。对法定依据不足的行政权力事项坚决予以取消,不再列入权力清单。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经努力,第一批12个部门权力事项的精简比例达50.1%,第二批48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精简比例为48.15%。同时,通过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推进单位的权力事项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管理,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拓展有效途径。几番梳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曾经“粗线条”的部门职责,被分解为易懂、易行、易监督的具体工作事项,社会公众也能在来访办事中,更加清楚和掌握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其具体工作事项、边界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此外,随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建立,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措施等内容得以明确,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得以改变,推进部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真正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