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6村屯获评广西“绿色村屯” 获自治区补助资金60万元

16.05.2016  18:03
      2015年,隆安县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精品村屯,该县丁当镇英敏村陇花屯、那桐镇定江村定典屯、南圩镇銮正村内銮屯、联造村古斗屯、浪侨农场科竹分场、屏山乡屏山社区福合屯6个村屯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广西“绿色村屯”荣誉称号。日前,自治区对获此殊荣的村屯发放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屯,主要用于村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据悉,“绿色村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色环境、绿色建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四个方面。 “绿色村屯”创建以群众自主、财政奖补的方式进行,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以改善环境、配套建设、提升品味为主,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乡村建设、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和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整合各项资金和社会力量实施。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屯可以参加全区评选,经评选达到自治区级评选标准的,可命名为广西“绿色村屯”。

      自治区对荣获广西“绿色村屯”称号的村屯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主要考核指标下降且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先提出警告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隆安县住建局 陈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