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3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村镇)

02.03.2015  13:07

  崇左讯 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命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市2单位1村榜上有名,其中,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凭祥海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大新县桃城镇价屯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此外,凭祥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7个原有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经复查合格获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称号。

  近年来,我市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文明交通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崇左“两加”“两成”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