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41条惠企新政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下调

28.04.2016  19:29

  昨日,广西降低企业成本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面世”。《意见》共有7个部分41条,从企业反映突出的制度性交易、税费、融资、用工、用电、物流等方面入手,每一个方面都提出了几条有针对性的“减负”措施,而且扶持力度大,覆盖范围广。根据测算,这些政策实施后,可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多达300亿元左右,帮助广西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减税费  全区营改增试点范围再扩大

  【税赋负担】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

  降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从2016年4月1日起,将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统一调低为:开发项目位于南宁市城区和郊区的,不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所在地城区及郊区的,不低于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低于5%;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低于3%。

  自2016年2月5日起,降低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调整为1.5%,普通住宅土地按1%执行。

  【交易成本】

  2016年完成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同时完成清理规范150项以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被清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

  对绝大多数市场竞争充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力争在2016年率先建成全国首个陆路口岸“单一窗口”,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广西“单一窗口”建设,为企业节约时间及交通等成本。

  【项目收费】

  减免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项目收费等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减免燃气综合治理服务费、征地劳务费等18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停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比如,从2016年2月1日起,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全面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

  实行土地价款优惠,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意见》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自治区级设立的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2项全部予以免征。自此,广西实现地方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降成本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下调

  【人工成本】

  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32亿元。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交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滞纳金。

  调整降低全区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其中,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5%~1%(各市费率不同)降至0.5%以内;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降至1%(其中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费实际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降至0.75%。根据预测,分别可为企业“减负”约7000万元、15亿元、1.5亿元。

  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以及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成本,明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

  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企业,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地由20%降至14%,与广东持平。

  【电力成本】

  在2015年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6.34分/千瓦时的基础上,从2016年1月1日起,继续降低全区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1.5分/千瓦时。

  改进企业减产停产期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继续实施临时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以及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并实行与广东省毗邻地区相同的电价政策;开展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

  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2016年7月挂牌运营。从2016年4月起,按广西电网公司上年度销售电量的10%左右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放开售电侧市场,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自由购电。电力直接交易是广西以前没有执行过的政策。目前,今年第一批100亿千瓦时已经实施,第二批35亿千瓦时也正在安排。这对降低全区企业电力成本具有实质意义。

  【物流成本】

  鼓励运输企业使用甩挂车,建设实施“面向东盟跨境物流的甩挂运输主体性试点项目”。经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开展甩挂运输项目试点企业,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继续执行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3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快速通行。

  执行铁路运价政策,继续对焦炭等九大类货物运价实行优惠,执行2014年运价水平;煤炭(吨公里)运价下调1分钱等。(记者 覃琳)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