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工商局五措加强“双十一”市场监管

17.11.2015  11:28

      在“双十一”来临之际,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宾市工商局采取举措加强“双十一”消费市场监管,取得较好效果,实现“零投诉”。

一、发布消费提示,预防消费陷阱。 为确保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消费市场安全,防止上当受骗,该局结合来宾消费市场实行情况,向社会发出《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网上购物必须“七注意”,预防消费陷阱,增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法律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二、开展约谈活动,增强诚信意识。 该局约谈辖区内大商场、大超市等经营负责人,组织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经营者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发现消费纠纷,及时解决,确保消费纠纷不出场(店、市)门。共有46名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三、加强业务培训,建立网监队伍 。选派7名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工商局网监办组织的“全区网络交易监管业务培训班”,市局又举办1期网监知识培训班,有36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构建市、县(市、区)、所三级网监队伍,截止“双十一”,全系统共网上检查网站85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5个(次),删除虚假网络经济户口4个,因网站打不开而移到排除库的经济户口5个,搜索新增网络经济户口2个。目前,全市网络经济户口由初期时74户变为65户。

四、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该局向社会公布“12315”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在“双十一”日,12315服务窗口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并成立一支快速反应执法队伍,做到投诉一到、立即受理、快速解决。目前,没有收到1件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

五、开展广告监测,查处虚假广告。 开展广告市场监测,重点对网络购物广告、电视购物广告、报刊购物广告、商家购物广告等广告市场监管,查处商家利用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共监测商品广告1678条(次),没有发现一条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