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忻城县商事制度改革显成效

03.02.2016  19:22

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忻城工商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通过对内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对外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后续监管等举措,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持续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市场主体持续增长。2015年全县新设立各类私营企业217户,注册资本39323.45万元,从业人数1604人,登记户数、注册资本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3.90%、32.71%;新设立个体工商户2122户,注册资本13864.12万元,从业人数2760人,登记户数、注册资本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1.54%、48.00%;新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从业人数151人,注册资本2107.5万元,登记户数、注册资本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2.50%、50.54%。

二是抓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过登记窗口发放操作流程、“绿色窗口”专人指导、通讯联系与企业走访双向跟踪的方式指导我县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县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2.3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0.3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92.6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0.3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100%,各项任务指标完成率排名在全市7县(市、区)中均位列第一。

三是积极推行“先照后证”制度。根据上级各项行政审批改革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148项后置审批事项、保留的34项前置审批事项和自治区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将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详细目录上墙公示;依托登记窗口,对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凡经我股核准登记后,均当场向其发放《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告知其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方能开展涉及许可内容的经营活动。2015年我局共计办理“先照后证”制度实施后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2639本。

四是推行新设市场主体办证“三证一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推进步伐,整合工商、质监、税务有关审批事项、要求、人员,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初步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打证、一窗发放”,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共计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2本,为市场主体准入释放更多红利的有利推手,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时间和商机。

五是强化企业信用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有效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公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2015年共计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抽查4次,按照摇号原则实地检查企业48家、个体工商户10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发放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39份;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执法车辆56车次,实地核查企业(个体户)登记信息与相关许可信息。

此外,忻城工商继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办照全面提速、审批事项清理、各类平台宣传、“窗口为民生”等多样方式将便民意识前移,进一步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激发我县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