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获赞

06.06.2016  18:20

2016年6月2日,自治区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何开长率队到我市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长雷应敏汇报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汇报会上,雷应敏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来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相结合”的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做到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安排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权责明确,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突出重心下移,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法治能力。注重完善制度,着力加强监督制约,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效。通过努力,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1年我市荣获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光荣称号,2012年被确认为自治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点。自全区开展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以来,来宾市排名都比较靠前,在2015年度绩效考评中,我市依法行政考核取得了与柳州市、北海市并列全区第一的好成绩。

雷应敏表态,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环节,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体现在政府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保障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何开长对我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把法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强大动力,凝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律服务,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要采取全面实施和巩固验收“两步走”的方式,循序渐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公示制度、公示方案、公示规则做好执法公示工作;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评价,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年度重点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莫建平主持汇报会,各县(市、区)法制办主任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