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切实强化司法矫正经费保障与管理

24.12.2015  21:55

  近年来,来宾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以强化司法矫正经费的保障与管理为抓手,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大发展。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66人,解除矫正2746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低于全国、全区的平均水平。在11月4日-6日全区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上,来宾市财政局作为先进单位进行典型发言。 

   一、主动作为、积极汇报,保障财政资金足额到位  

  来宾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主动向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据统计,2012-2015年,来宾市财政累计拨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747.71万元,年均增长50.8%。按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计算的人均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2012年达1035元、2013年达744元,2014年达1387元、2015年达2139元,除2013年略有下降外,总体实现较快增长。 

   二、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来宾市社区矫正经费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管理和使用,并将经费70%落实到基层司法所,确保社区矫正一线经费需要。为规范聘请社会工作者协助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劳务费支出,今年5月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来宾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协助监管劳务费发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劳务费发放对象及标准,即每人每月30元-60元。主要用于补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协助实施社区矫正中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等。由社会工作者填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协助监管劳务费审批表》报司法所,司法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级司法局审批后核发。以此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使用。 

   三、创新理念、化解难题,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近两年来,由于经费保障逐年增长,保障有力,来宾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司法队伍力量得到加强,缓解了人手不足问题。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尤其是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有信息监控室、警务室图书室、档案室等,逐步走向规范化。每年采用不同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司法矫正社会知晓度得到提升。 

     

                                          报送单位:来宾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