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包林地时未办采伐许可证 砍自家树也被判刑

26.04.2016  10:35

  (老陈承包了一片林地,转眼到了收获时间,他很高兴,未办证明,就雇请工人去砍树。孰料,乐极生悲,因无证砍伐,其需承担刑事责任。)

  听人说种植桉树收益大,老陈与朋友一道,承包下了横县马岭镇一个山头的林地。2008年,其在平整土地后,在山头种植上了桉树苗。一转眼7年过去,2015年9月11日,桉树苗长成了大树,老陈与朋友商量,决定将其砍下卖钱。

  老陈与朋友一同雇请了民工,前往山林里砍树。孰料,这一举动却被森林公安民警现场叫停,公安民警告知,砍树一定要办证,要不然涉嫌违法。老陈表面上答应,但不以为然,时隔3日,他又喊上朋友,重新前往山林砍树出售。

  经南宁市绿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实地调查鉴定,被采伐林木树种为巨尾桉,采伐面积为3.42公顷,林木蓄积量为403立方米。案发后,老陈与朋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二人共同滥伐林木的事实。

  日前,横县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老陈等二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根据二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眼观察

  老陈二人无证砍伐林木已属不当,但在无证砍伐林木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制止后,仍抱侥幸心理继续无证砍伐,最终触犯了刑法。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