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分局查办南宁首例违法手机短信广告案

04.06.2018  01:33
 

  日前,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查处了南宁首例商家违法发送手机短信广告案。

  不少市民都收到过一些商家发来的促销短信,对于这些垃圾信息,大多数市民并不欢迎却又无可奈何。某汽车4S店举办新款车型上市促销活动,为了吸引顾客,4S店向到店看车询价的消费者发送促销活动广告的手机短信。发送手机短信时,短信的内容里只写了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语,并没有告诉消费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拒绝继续接收广告短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专业市场分局依法责令该4S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予罚款。

  下一步,专业市场分局将加强《广告法》的宣传,指导企业深入学习广告法规,提升企业严守法纪法规意识,督促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