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报告
上半年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纠“四风”情况分析报告
桂纪宣
201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严从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力度,在重要节点前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重点线索、查处违纪问题、通报典型案例。6月25日,自治区纪委召开了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作了讲话,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做好党风政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何开长总结分析了2014年以来全区党风政风工作情况,并对做好下步工作进行部署。上半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3起,处理2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83人。在受到处理的223人中,处级干部3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90人;在党政纪处分的183人中,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58人。主要特点是:
1.同比查处问题和处理人数略有减低,但党政纪处分力度加大。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3起,处理2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83人。与去年上半年同口径统计项目相比查处问题数减少8.9%,处理人数同比减少29.9%,但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却增加46.4%,特别是党纪政纪处分中处理县处级干部同比增加64.3%。这说明,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字当头,加大了执纪问责力度,动辄则咎,从严从重惩处,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2.新项目突出,老问题涛声依旧。在查处的几类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最突出,处分62人,占处分人数的33.9%,虽然这是今年新增的统计项目,却高居第1位,说明这一问题当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一些财政资金有结余的单位以发放福利的方式“突击花钱”,问题集中凸显;居第二位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处分42人,占处分人数的23%,这类问题居高不下,一方面反映了监管渠道畅通,查处力度大,另一方面,反映部分官员侥幸心理作怪、虚荣心理作祟,仍然我行我素,公车私用;居第三位的是“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处分31人,占处分人数的16.9%;居第四位的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处分人数18人,占处分人数的9.8%;居第五位的是“其他”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处分15人,占处分人数的8.2%;居第六位的是“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处分8人,占处分人数的4.4%;居第七位的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处分6人,占处分人数的3.3%;居第八位的是“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处分1人,占处分人数的0.55%。上述这些问题与“五一”期间,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时,发现的问题情形基本相吻合。
3.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违规比重较大,基层“四风”严重。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看,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占绝大多数。在受到处理的223人中,处级干部3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9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比例高达85.2%;在党政纪处分的183人中,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5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比例高达86.3%。这说明,“四风”问题在基层依然严重,要紧紧“盯”着基层,不断加大对区直机关的二层机构、地市特别是县以下单位的监督执纪力度。
4.通报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区加大了案件通报曝光的频率,自治区纪委先后8批次点名道姓通报了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永福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案例被收录为《中央纪委通报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经典案例。全区各市县共130批次点名道姓通报了22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桂林市、崇左市、河池市、南宁市通报曝光通报力度较大。
(二)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民生领域政府资金监管、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收费等情况列入问责工作重点,立足检查再检查,监督再监督,强化监督执纪。如:自治区纪委督促防城港市纪委严肃查处小峰经济作物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涉农案件,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6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实、监管不力被追究责任。
全区办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案件497件/次,第二季度数量比第一季度上升377.9%。其中问责人数442人,单位55个;问责同时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问责案件中同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3件/次。其中,南宁市、梧州市、贵港市问责数量为全区前三位。全区没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查处较大及以下事故52件,共追究相关责任人51人,其中实行问责和组织处理3人,建议企事业单位依据内部规定给予处分17人。
1.乡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被问责数量多。从被问责人员/单位级别划分,县处级被问责44人,乡科级282人(个),占56.74%;其他124人,占24.95%。
2.环保、民生资金、安全生产领域问责比重大。按问责领域划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被问责220件,占44.27%;民生资金领域15件,占3.01%;安全生产监管11件,占2.21%;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类1件,其他类(如土地、干部考察)178件,占35.8%。
3.部分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64件,占12.8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7件,占1.4%。
4.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效能低下成为问责情形的“重灾区”。
按问责情形划分,工作失职191人/次,占39%;监管不力90人/次,占18%;效能低下77人/次,占15%;违反工作纪律41人/次,占8%;处置失当15人/次,占3%;滥用职权7人/次,占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5人/次,决策失误4人/次,其他类型68人/次。
二、下步措施
(一)继续加大督查力度。按照中央纪委“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的新要求,继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强度。下半年,继续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区直单位二层机构和县处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奢侈浪费、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持续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二)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原则,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踩“红线”、闯“雷区”的,尤其是对穿着“隐形衣”、顶风作案问题,从严从速从重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持抓早抓小,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织密监督之网,今年下半年自治区纪委在广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举报窗口,疏通监督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报道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核实和处理。
(三)继续加大通报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半年,将对“四风”隐身衣、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点类型开展专题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重要节点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开设监督曝光台,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强化震慑。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问题。
(四)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转变职能、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履职不力、滥用职权、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行为的督查纠正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坚持“一案双查”,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结合今年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肃问责,特别对2014年以来已经查处的案件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五)继续强化考评力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快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考察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责情况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