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安全稳定专项督查检查组到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检查指导工作

12.01.2015  21:27

                  新年伊始,司法部安全稳定专项督查检查组第一组在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刘振宇的带领下,一行4人于1月4日至6日先后到广西第一、二、六、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北海戒毒康复所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到达戒毒所后,马上深入到习艺生产、教育矫治、生活、医疗康复等现场,对戒毒场所贯彻司法部去年12月16日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场所基础设施、安全警戒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以及人员管理等安全制度落实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询问了防范擅自离所、防范毒品流入、防所内死亡以及应急处突预案落实等情况,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月6日下午,在司法厅召开的反馈会上,督查检查组组长、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刘振宇对我区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广西监狱戒毒场所能够严格执行司法部各项决策部署,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确保了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同时也指出了场所安全稳定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各戒毒场所要认真。刘振宇局长对做好下一步场所安全稳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场所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场所安全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夯实场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处理好生产劳动、教育矫治、医疗康复之间的关系,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四是认真做好场所布局调整期间的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五是积极争取场所布局调整、规划建设、机构编制上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推进广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反馈会上表示,司法部安全稳定专项督查检查组到广西检查指导工作,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一定要按照司法部安全稳定专项督查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主要领导要带头认领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进行整改。

 

              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辛卫红,戒毒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被督查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