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督查北海危化品罐区

17.08.2015  16:09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

8月15日,自治区安监局第三督查组到中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炼化)以及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北海首站(以下简称北海首站),督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发现罐区现场消防、公司制度和材料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专家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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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区地坪有开裂

部分制度未及时修订

北海炼化有2.8万立方米的液态烃罐区、17.3万立方米半成品油罐区、320万立方米原油罐区;北海首站有35.1万立方米成品油罐区,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15日上午,督查组分两个小组首先检查北海炼化,一组由中国石油柳州油库副主任贺德荣和中国石油钦州调配中心副主任王志丹在罐区现场查看;另外一组在北海炼化办公室查阅相关资料和公司制度管理章程等。

贺德荣向记者介绍,北海炼化中间罐区1号罐液位仪现场仪表没有进行防爆封堵,油罐上多处电缆套管脱落、损坏,没有起到防爆作用;原油库区TK-2A-15罐一只8公斤灭火器8月份无检查记录(根据现场记录,每月应检查2次);原油库区压力表无检定标识,按照要求,有标识或证书才能证明在权威资质机构检测合格;原油库区一处地坪开裂几米,专家建议进行防渗检测,如果出现原油渗进土地,会对土地或地下水产生污染。

据自治区安监局三处副调研员欧建华介绍,在制度、材料等方面,北海炼化的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及时根据最新危险化学品法规要求进行修订,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最新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章没有及时获取并进行学习培训,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新颁发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4号)。

此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不够,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如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学习不够,只是在行政会议上宣读一次;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版本格式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要求,如应急救援预案封面没有编制名称、颁布日期,没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批准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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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罐顶无消防器材

防雷设施不够完善

随后,督查组来到北海首站,在罐区现场发现存在消防器材不完善的问题。贺德荣说,柴油罐区一只35公斤灭火器7月、8月无检查记录;柴油罐区的罐顶无消防器材,一个罐顶20多米高,如果没有消防器材,一旦起火,再下去拿灭火器肯定来不及。

按照国标,柴油罐计量孔应该有8个螺栓,少于5个的要安装静电跨接。专家检查发现,北海首站柴油罐区是以4个螺栓连接,且无静电跨接。“罐区螺栓起到固定作用的同时还有导电功能,数量少将会导电不良,无法将全部雷电或静电导入地下,建议进行静电跨接”。

此外,库区一安全阀铅封有损坏;库区内油罐、电气设备、泵房的电动机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因整改原因全部断开。贺德荣说,如果遇上雷雨天气,全部断开将无法起到防雷作用,建议整改一根断开一根,或增加可靠的临时接地线,确保接地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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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要完成整改

全市将开展大排查

8月16日上午,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督查组组长陈家良向北海市政府汇报了督查情况。北海市副市长陈勋介绍,8月12日天津发生爆炸事故后,北海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14日下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陆交通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陈勋表示,针对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将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在8月底前整改完,如需要时间整改的,在8月19日前形成书面文字进行汇报。对督查组没有检查到的北海市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家储存或有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30家加油站、300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全面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集中开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