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18.09.2016  18:40

9月13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起诉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柳北区政府副区长肖源同志出庭应诉,柳北区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该起行政案件系因原告不服柳北区政府维持其对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处罚决定的复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柳北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方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并自2015年以来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区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关于柳北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文件,文件明确了区政府及各单位行政首长的应诉职责。为做好每一起诉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区政府自收到相关起诉文书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收集证据,撰写答辩文书、出庭应诉等相关工作,是积极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本次柳北区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审判活动,表明了柳北区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勇于接受监督的态度和决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树立了柳北区政府勇于接受监督、模范守法、关爱群众、认真负责的政府形象。此次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具体表现,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