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发挥职能服务民生侧记

06.07.2015  11:07

      家门口就能见到检察院的人

柳城县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发挥职能服务民生侧记

 

广西检察网7月6日讯(通讯员董俊懿 李春媚)乡镇检察室的特色是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实现检察基层工作重心下移,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利用乡镇检察室平台职能,以法律宣传、到村讲课、到田调解、到村调研,到村民家中走访等形式,服务辐射地域民生。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该院在检察机关与农村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加强检察机关和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实现诉讼请求,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

今年5月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黎瑞江等领导,在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的陪同下,到柳城县检察院凤山派驻乡镇检察室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柳城检察院检察长梁韬介绍检察室受理个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举报、控告、申诉,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并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工作等。

区、市院两级领导均赞扬凤山检察室整栋办公楼的建设,是全区检察机关乡镇检察室的典范,各项检察工作规范,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

 

回响一:收集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四个派出乡镇检察室:派驻凤山镇检察室、派驻太平镇检察室、派驻东泉镇检察室、派驻六塘镇检察室。

该院第一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凤山检察室2011年11月成立。2013年5月,该院另选办公地点,将300平方米的两层办公大楼、200多平方米的庭院全面改造,建成综合型、现代化、花园式乡镇检察室,并于2014年4月正式迁址,成为柳州市检察机关首个具备现代化预防职务犯罪展厅、法律阅览室等齐全功能的乡镇检察室。

凤山检察室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延伸法律触角,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由于其在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上的突出成绩,而成为柳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争创“一院一品”工程中不可多得的一张“王牌”。凤山检察室利用其处于最基层、最前沿,在乡镇工作,便于发现乡村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检察室职能,收集、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成功协助反贪部门办案人员查处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2012年凤山检察室工作人员到凤山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2011年该院反贪污贿赂局查办的柳城县农机局局长等七人受贿案件为典型案例,凤山镇农机干部韦某林在工作人员开展完工作后,主动到检察院自首,交代受贿事实。反贪局调查核实后,2012年7月5日对韦某林立案侦查。2012年12月19日韦某林犯受贿罪,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2014年4月,凤山检察室工作人员到马山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群众反映马山乡城建办工作人员办理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发放手续过程中,向农户索要感谢费、辛苦费。初步核实后,工作人员将其作为案件线索,交由反贪局调查。

经调查,反贪局2014年5月,成功侦破马山乡城建办主任韦某权涉嫌受贿10万余元的案件,同年10月16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今年4月30日,柳城县法院对韦某权作出一审判决:韦某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一审判决作出后,韦某权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一审判决生效。

回响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系统体系

凤山检察室迁址后,新址一楼建成55平方米、LED灯箱展板的现代化展厅正式启用,标志着柳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系统“县——乡——镇——屯”四位一体体系的完善。凤山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展厅与柳城县检察院七楼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基地,成为柳城县检察院教育干部、培训干部、挽救干部的培训基地。

凤山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展厅的启用,实现了柳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也是凤山检察室不断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将乡镇检察室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凤山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展厅投入使用后,先后有柳州市人民检察院院领导、柳城县委副书记、柳城县副县长、柳城县纪委书记等各级领导,到展厅指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预防职务犯罪展厅启用后,凤山镇近百名乡镇、社区干部到展厅参观,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凤山检察室展厅教育的作用不断扩大教育范围,辐射至社冲乡、马山乡等其他乡镇。2014年10月柳城县各乡镇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凤山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展厅在换届选举后,凤山镇新选举出的干部都到预防职务犯罪展厅参观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凤山镇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展厅的启用,实现凤山镇和周边乡镇干部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见到“检察院的人”,接受到法治教育和解决法律事务。凤山检察室以其在柳城县检察院创建“四位一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柳城县各界颇具盛名,以至于在柳州市检察系统成为“一院一品”工程建设中,成为一块标志性的品牌……

同样,2014年5月21日,六塘检察室组织六塘镇干部近70名到柳城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察官先带领干部们举行庄重的廉政宣誓仪式,讲解廉政展厅里本院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参观完后,检察官以PPT形式为干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课,以形象生动的案例为干部们敲响警钟,提醒自己远离职务犯罪。

 

回响三: 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

凤山检察室带头利用检察室地位优势,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支持当地经济建设,发现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从法律角度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凤山检察室在去年3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基层活动,在进行“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的“四问”专题调研时,头塘村党员群众反映该村屯人畜饮水等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存在偷工减料、导致水利设施质量极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检察室对于群众反映情况深入调查了解情况,现所涉不合格水利工程的重新施工和维护已在进行中。

检察人员与头塘村头塘屯村委全体干部、党员干部座谈时,分发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基层“两委”对凤山检察室开展各项工作情况的了解程度。会上,村屯党员干部还提出当地村民子女读书难问题,引起柳城县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经研究商讨,会商县教育局解决了部分村屯小学招生不规范问题,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办了实事。

这项得到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工作模式,之后即在该院其他3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中产生示范效果,在2个月内全面开展实施,4个检察室在各自责任乡镇逐一进行,在全县12个乡镇厂场及下属村屯、社区开拓出新的工作局面,检察机关的工作范围深入到村屯一级,得到基层群众热烈响应,效果凸现。

凤山检察室还为当地建设示范村献策出力,多措并举促进当地基础建设。为帮助凤山镇沙坭屯建设成为自治区级文明示范村,向柳城县检察院申请筹措5万元资金,实施道路硬化和道路两旁路灯工程,为当地党员活动室装上防盗网等基础设施,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

 

回响四:“检察院的人”挂系家门口的群众

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见到“检察院的人”,“检察院的人”也心心念念地挂系着家门口的群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社会调研工作,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力度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当地基础建设,多措并举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今年“六一”儿童节,太平检察室与柳城县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办公室的检察官们,来到该县龙头镇田厂村汉达社工站,与那里的20多个留守儿童,提前共度儿童节。

检察官叔叔阿姨们与社工站的小朋友们一起填写心愿卡,记下他们小小的期许;和他们共同绘画,描绘美好的未来;共同许下美好的心愿,分享精美的糕点;赠送小朋友们日记本,让他们记录每一天的成长。孩子们有好吃的蛋糕,和叔叔阿姨们一起画画,说心里话。看着小朋友们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检察官们倍感欣慰。一张心愿卡、一幅图、一个大蛋糕、一个日记本,孩子们的节日过得简单,却很温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柳城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乡镇检察室平台,在检察机关与农村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加强检察机关和农民群众的联系,方便农民群众实现诉讼请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

太平检察室工作人员开展实际关怀行动,回访太平镇西岸村民委三个自然屯,在检察院职责范围内,对西岸屯提供法律帮助,协调解决山林纠纷、自来水饮水纠纷问题,提供建立两个垃圾池经费资助,慰问家庭困难,党龄50多年的89岁老党员,送上生活用品。从点滴行动中,逐渐扩大太平镇检察室影响力,用实际行动树立起为民服务的名声。

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声“慢走”相送、一直负责到底、一本本《民情工作日志》、《检察工作日志》……柳城县检察院构建覆盖全县乡镇的检察服务网络,打造检察机关爱农护农的一扇窗口。乡镇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常驻乡镇,走村入户为民排忧解难,有些地方的群众干脆把他们叫做“检察官村民”。

 

回响五:延伸法律触角维护辖区稳定

太平检察室等乡镇检察室打造出一张沟通检民关系的连心卡——派驻乡镇检察室便民联系卡,向农民群众递上代表检察机关形象的名片。

开展一系列座谈会及法律宣传,拉近检察机关和农民群众的距离,扩大派驻检察室的影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地正以各种形式展开,柳城县检察院开展的方式之一是:依托乡镇检察室平台,以“法制惠民五走进”为主题,走进企业、社区、农村、机关、学校,倾听民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从法律角度为他们答疑释惑提供帮助。

东泉检察室等各乡镇检察室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个镇的圩日子为人口流动密度大时间,在闹市边摆摊进行“法律六进”等普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随着这些服务基层民生活动的开展,东泉检察室等检察室较快把名声打响。例如在东泉镇,东泉检察室工作人员在当地人们经常聚集的老榕树底下摆下长桌,排好板凳,悬起横幅,摆好资料,主动把各种法律宣传资料发到过往群众手中,吸引了很多群众自动自发排队等候咨询各种法律问题。

东泉检察院工作人员宣传的脚步走到了村屯中、市场边,民众感慨:“你们的做法很好,我们很多法律问题可以方便地向你们反映了”。普法活动成效非常明显:民众的法律意识在增强,碰到土地、林木、水资源等纠纷问题,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谋求解决。

太平检察室向村民发放举报宣传资料、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柳城县检察院职能部门介绍宣传单、派驻乡镇检察室便民联系卡等资料,接待村民法律咨询,解答各类农民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款问题、相邻纠纷问题、土地承包纠纷问题。

据统计,至2015年5月,太平检察室共受理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20件,处理及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5次,开展领导大接访、普法宣传5次,向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移交案件线索7条,民行科审查后,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获法院采纳执行完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太平检察室等检察室切实履行了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的职责,维护辖区稳定、经济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回响六:检察室与民行科互为合力共赢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矛盾突出,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多发,农村管理组织制度不够完善、透明度不够高、侵犯村民选举权事件时有发生,众多涉农案件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乡镇检察室的设置,有利于及时快速地处理侵犯农民利益的涉农案件,化解农村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4年9月适逢“两委”换届选举,太平检察室到大埔镇三塘村民委给村民上了一堂选举课,保障当地“两委”换届选举有序依法进行;协助大埔镇司法所协调三塘村民委土地承包金分配不均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督促屯长公开分配账目、分配方案,让全屯村民了解分配详情,平息大型上访事件。

2014年9月,太平镇山嘴村民委干村屯村民向太平检察室反映:该村林地林木承包方篡改承包协议、毁坏该村林地树木、污染村里水源、殴打村民。太平检察室及时与太平司法所沟通,到干村屯听取村民意见,指导村民召开村民会议,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林地承包纠纷问题,杜绝群访、斗殴事件发生。

去年10月,太平检察室发现大埔镇乐寨村民委良社屯与邱寨屯、马鹿屯225亩林木林地权属纠纷法院久拖未执结案件线索,移送柳城检察院民行科办理。民行科审查后发现,该案县法院已于2008年做出生效判决,但因涉及人员众多,利益交错复杂,矛盾突出,从而久拖未执结。民行科调查后认为该案具备执行条件,于是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及时执结。

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成立专案领导小组,报请县委政法委召开部门协调会。10月23日,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各部门配合,225亩林地强制执行完毕,交还申请人良社屯管理使用。

在良社屯执行监督案获得较好社会效果后,太平检察室又陆续接到多人多次群众来访,申请监督林木林地权属执行案。民行科根据检察室提供的案件线索汇总后,向法院发出同类案件的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改变工作方式,对不同案件加强调查研究,做出正确的风险评估,依法及时执行结案。凤山镇头塘村骆家屯与头塘村大协屯178亩林木林地所有权属争议案,在该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监督下,较快得到法院强制执行完毕,178亩林地交还骆家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乡镇检察室还可以受理公民对于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不服的申诉,配合民行检察部门对抗诉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乡镇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适时开展预防调查和初查。今年上半年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政府行政裁决和行政不作为案件3件10人次。通过检察室与民行科合作,办出案件实际效果,既解决民行科案源短缺问题,也达到促进检察室与民行科互为合力共赢局面。

 

回响七:基层不是法律监督“空白点”“盲点

柳城检察院各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着力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工作,解决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让农村基层不是法律监督的“空白点”和“盲点”。

乡镇检察室还通过与法院、司法所及时沟通,走访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司法所、社区(村委)矫正对象及其亲属进行帮教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参与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监外执行人员的有效监管。

配合监所科,对全县12个乡镇的监外执行人员是否进行归口管理,是否存在脱管漏管及节前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针对出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公诉部门作不起诉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量有所上升。检察室协助公诉部门,掌握本辖区内被不起诉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根据其所犯过错和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回访帮教,使他们彻底远离犯罪,达到不起诉的效果。

 

尾音:保证各项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乡镇有检察室,保证了各项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了项目规范、资金安全和干部清廉。”这是乡镇干部对乡镇检察室的普遍感受。乡镇检察室成立之后,经常性地对一些重大项目、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民生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惠农资金的正常规范运作。

例如,六塘检察室提供线索,柳城县检察院通过办理韦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发出立案监督,获得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2014年度“精品刑事立案监督案件提名”、柳城县检察院通过办理韦某虎、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向柳城县六塘人民政府发出的加强集体资金管理的检察建议,获得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2014年度“优秀检察建议书”。

通过检察室的建立,惠农资金政策的宣传普及,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各级干部清醒地认识到:涉农和扶贫资金不是“唐僧肉”,而是碰不得、动不得的“高压线”……

(作者单位:柳城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