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人社部门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助力“法治人社”

06.03.2017  20:03

2017年3月3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潘志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龚海祥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堃等领导、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二层单位3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庭审旁听。

在庭审过程中,潘志金副厅长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龚海祥局长代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地对案件事实、程序及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庭审结束后耐心与当事人交谈,了解受伤职工身体、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积极履行工伤保险义务,力求以更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人社两级领导认真负责、亲和为民的态度,得到人民法院、当事人、旁听人员的认可与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柳州首位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龚海祥局长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已经连续四年出庭应诉,并把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人社”的重要工作来抓。他表示,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能够直观地了解行政执法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增强了自身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促进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

2017年柳州市人社局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同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提出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要求,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着力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柳州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斐然:在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绩效考评中,柳州市人社局绩效考评满分,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全市排名第一,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