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举措强化矿产资源管理

24.11.2016  10:04
    今年以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项措施为:一是加强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该局联合柳州市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印发《柳州市2016-2017年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秩序,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相统一,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完善矿业权价款分配方案。出台柳州市本级出让发证收入的矿业权价款及使用费分配方案,激励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障基层矿山监管力量。
      三是改革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该局印发《关于改革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的通知》,分别对新设采矿权选址、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拟出让的各类矿种勘查程度、拟设矿山最低储量、最低服务年限、最低开采规模做出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