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荣获“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

17.03.2016  19:56

柳州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中,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理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共产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

一是依法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老百姓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通过依法受理、规范流程、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201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6件,受理262件;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9件,受理215件。

二是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组建了行政复议巡回庭,深入基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将案件庭审放至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到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便民利民,以案说法,得到了基层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肯定。注重发挥和解与调解的优势,将和解、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纠纷,遏制矛盾纠纷的恶化上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4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25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84%,共涉及923名当事人;2015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72件,调解成功56件,调解成功率77.8%,共涉及846名当事人。

三是推进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2013年以来,我们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作用为有力抓手,夯实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和发展的基础。通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决定、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及规范行政复议保障工作等六大项工作,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四是积极推动与司法良性互动。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交流,及时就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推进依法执政。在应诉过程中,正确对待并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按照法律的要求参加诉讼活动,依法按时答辩和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2014年共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新《行政诉讼法》修订以后,截止2015年11月31日,共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4件。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今年10月22日,在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富向东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三起行政诉讼案件,这三起案件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施行以来,柳州市政府首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对于推进柳州法治政府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表明了市政府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此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引起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