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23.02.2016  21:46

柳州市莲花山风景区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是连接柳州市新旧城区的“绿心”,是城市中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城市“后花园”。保护好莲花山风景区是一件造福百姓、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对于柳州市今后的科学发展至关重要。柳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起草单位:市人民政府),意味着《柳州市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作为柳州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正式启动立法程序。

为落实立法起草工作任务,提高立法效率,整合工作资源,做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柳州市法制办主动承担起牵头组织起草部门的责任,代市政府起草了《柳州市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工作方案》,对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部署。首先明确了起草责任单位,分步骤确定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时间,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起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方案的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其次,建立起草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法制办汇总需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确定议题、召开时间及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起草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起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本方案工作任务等等。

近日,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预计《柳州市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将于5月中旬通过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