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助力落实“五缓三降一补”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25.01.2016  11:13

  2015年,柳州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五缓三降一补”政策,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有效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是支持“五缓”。 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例如,支持柳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与柳钢等企业签订缓缴协议,每月为企业缓解社保缴费压力约3600万元,涉及职工15000人。 

   二是支持“三降”。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部分用人单位由0.9%降至0.5%;工伤保险费率最低行业基准率由0.5%下调至0.2%,最高行业基准率由1.8%上调至1.9%。2015年全市失业保险降费政策覆盖全市7000多家企业25万名职工,减少征失业保险费1亿元;生育保险降费政策,全年减少征生育保险费0.58亿元,惠及1.2万家单位36万余名职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年少征工伤保险费1636万元。 

   三是落实“一补贴”。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向企业专项发放稳定就业岗位补贴。2015年柳州市(不含六县)已完成五批共592家企业的申领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审核并发放,补贴金额7976万元,受惠人数120956人。 

 

报送单位:柳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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