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精心部署见成效 农机安全保平安

07.11.2017  12:23

今年8月至10月,柳州市农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领导运筹帷幄精心部署了一系列全市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并且成效显著,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在未依法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方面,我市共处罚教育77起。

2.在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方面共处罚教育194人/次。

3.对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方面,共处罚教育75人/次。

4.对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方面,共处罚教育85人/次。

5.在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方面,共处罚教育148起。

6.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15起,并进行处罚教育。

7.经检查发现66台非法拼改装拖拉机并进行处罚整改恢复原状。

8.在乡村道路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或农业机械超载、超速行驶方面,共处罚教育42人/次。

9.查处外挂农用车违法行为方面,共登记外挂农用车332台/次,与交警部门联合处罚违法外挂农用车45台/次,教育警示驾驶员63人/次。

10.大检查期间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重点检查各县(区)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是否与安监、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联合开展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外挂变型拖拉机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等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逐一建立检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各县(区)农机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农机监〔201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17〕6号)精神,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重点检查针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情况,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是否向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落实整改责任人等。

三、下一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岁末年初临近,我们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思想一刻不放松,将按自治区、市政府及市安委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柳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实际行动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竭智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