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例微信“自媒体”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原告胜诉

25.04.2015  00:35

4月24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柳州首例微信“自媒体”著作权纠纷案。 广西新闻网 记者 李伟国摄

广西新闻网 柳州4月24日讯(记者 李伟国)4月24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柳州首例微信“自媒体”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梁韦斌胜诉,柳州某科技公司赔偿原告2800元,并被限期在《南国今报》以及其公司旗下微信自媒体平台就侵权作出公开道歉。

4月24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柳州首例微信“自媒体”著作权纠纷案,引来媒体关注。 广西新闻网 记者 李伟国摄

据了解,原告梁韦斌是一名延时摄影爱好者,平日总喜欢带着相机拍摄柳州的美丽风景,他于2014年10月25日,授权并署名给柳州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在柳州,十二大生存法则你必须懂》一文中使用他的4幅摄影作品。2014年10月27日,他发现,“柳州吃喝玩乐”将《在柳州,十二大生存法则你必须懂》简单修改后发布,并将他的4幅作品上的署名水印剪切,以“柳州吃喝玩乐”的水印代之。原告找被告协商有关赔偿及致歉事宜,双方协商不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梁韦斌将运营“柳州吃喝玩乐”的柳州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4月24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柳州首例微信“自媒体”著作权纠纷案,引来媒体关注。 广西新闻网 记者 李伟国摄

原告梁韦斌告诉记者,这次胜诉对于补偿金额多少并不重要,关键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虽然这次维权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但是对于摄影爱好者来说具有积极意义。梁韦斌认为,自媒体平台在采用照片前应该先征得照片拍摄者的同意,双方应进行良好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