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停车场普遍未换新标价牌 20日未换牌不得收费

06.12.2014  12:36

  市物价部门对某停车场新标价牌更换情况进行检查

  12月1日,停车收费新标准开始正式施行。各停车场点是否已经做到明码标价、换上新标价牌,是否按照新标准来收费?4日、5日,南宁市物价部门对新标准执行、是否乱收费等进行检查,发现多处停车场点都未能及时更换新标价牌,甚至未能明码标价。

   公共停车场

  临时标价牌小且少

  南宁火车站位于市中心,车流量较大,车站内的几个停车场基本都停满了车辆,这里以前也是停车乱收费投诉较多、停车矛盾较大的地方。新政实施,这里的停车场落实的怎么样呢?4日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虽然新的标价牌尚未更换到位,但地下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保管点均使用了临时标价牌,美中不足的是,这些标价牌又小又少。

  在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只张贴有“进入车场一律收费”“24小时监控”等字样的宣传单,并未见价格标示牌。工作人员解释,该停车场实行刷卡计时收费,入口处只发放车牌,出口收费处才有标价牌。

  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一同到达出口处,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凑近才发现墙上确实张贴有几张A4纸打印的新收费标准,但是交费的车主根本看不清这个标准。“我们已经开始实行新标准了,计费系统也进行了调整。”出口处的保管员告诉记者,如果有人对新政不明了,保管员除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外,也会建议其仔细查阅张贴在墙上的新标准,以便消费者消费得清楚明白。

  在检查的时候,一名女车主骑电动车离开,刷卡显示需交费4元,该女士称其电动车在停车场放了2天。按照新标准确实应该收费4元,该停车场并未乱收费。

  在电动车与机动车混合的地下停车场和地面停车场,均还使用黄底黑字的旧标价牌。根据新政,这两个停车场都属于路外停车场中的公共停车场,24小时最高收费应该为20元,比旧标准少了5元。记者发现,地下停车场已经用“20元”字样的白纸盖住了旧标价牌上“25元”字样,但路面停车场的标价牌却没作出改动。随后,在执法人员的要求和监督下,地面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当场进行了整改。

  对于火车站公共停车场明码标价牌不规范的现象,物价部门执法人员表示,过渡时期的临时标价牌也应该清楚明晰。他们建议保管员,不仅要将出口处的收费标准表格(临时标价牌)放大,增加明码标价的效果,还要在入口处设置明码标价牌。

  住宅小区停车场

  没有及时更换新标价牌

  5日,记者随检查人员又来到荣和山水绿城小区和江宇世纪城小区检查,发现这两个住宅小区都未能及时更换新标价牌,后者甚至没有标价牌。

  在荣和山水绿城小区,记者发现该小区目前只提供地上停车位供业主停放,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在该小区环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闸道收费亭上都张贴了标价牌,该标价牌上标示的收费标准为7时至19时收3元/次·辆,晚上19时至次日7时收6元/次·辆,并不是新的收费标准,但比新收费标准低。

  检查人员指出,该小区收费标准虽然没有突破新标准,不算乱收费,但是这里还是存在没有及时更换新标价牌,现有标价牌标价不规范的问题,收费时段、管理方式应该按政府指导政策实行而不是自主规定;此外,收费依据也不对,应该执行新的标准。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将会尽快更换标价牌。

  在江宇世纪城小区,在出入闸道口并没有明码标价牌、非机动车停放区也没有标价牌。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姚先生表示,该小区分几期建设,目前1期已经入住,只有1期收费。在机动车停放收费方面,该小区地上空地较少,不能提供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全部在地下停车场,而地下停车场车位只卖不租,因此只有买了车位的业主才能进入小区,因此没有临时停放收费和月租赁费这个收费项目,也就没有明码标价。

  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记者只发现在车棚入口处设有指示牌,但是并没有标价。该负责人称电动车收费标准是45元/月,不负责保管,但提供充电服务。检查人员指出,按照新标准,室外非机动车保管点停车服务费最高为36元/月,该小区收的45元包含了9元/月的电费,是符合新标准的,但是应该明码标价地标示出来,将月票停车费和电费分列出来。

  ■温馨提示

  20日未更换新标价牌不得收费

  从本月1日起,市物价部门便组织检查人员连续检查,3日前共检查停车点64个,检查重点为一、二类区域道路内外停车场点的收费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经营单位已按新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无论是机动车停放收费、还是非机动车(三车)停放服务收费,均未发现有超出标准收费的情况。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其中,未更换标价牌最为普遍。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车辆停放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经营单位在2014年12月20日前,按新的规定样式和规格,自行完成标价牌的制作、更换。20日之后仍未更换、设立新标价牌将不得收费。在此日期前,各经营单位应该设置临时的明码标价牌。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由于新的标价牌正在制作当中,尚未更换,因此一些非机动车(三车)停放点还未使用新的收费标价牌,且使用临时明码标价的停车场点也比较少。

  为此,物价部门呼吁各服务经营单位,应尽早自行完成标价牌的制作、更换工作,不一定非得等到20日才匆忙更换。在新牌未立之前,也要设置好临时的明码标价牌,保证过渡时期能够明码标价,让车主明明白白消费。 (记者    孟娟娟/文 段柳健/图)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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