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校椅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质量纠纷

16.04.2016  02:11
 

  近日,横县校椅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大白菜种子质量纠纷,为投诉人邓某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2015年12月1日,投诉人邓某以17元/袋的价格从横县校椅镇东圩街经销商周某的种子店购买了25袋价值425元的“良庆大白菜”种子。随后,邓某按包装袋上有关说明将这些种子播种到自家10亩责任田中。2016年3月9日,邓某到其责任田进行田间管理时,发现该种子长出的大白菜绝大部分抽芯开花。大白菜收获之际,邓某带领农产品商贩到责任田准备收购大白菜,商贩都不愿意收购,其理由是大白菜已经抽芯开花,属不合格产品,很难在市场上销售。邓某立即到代销店将此事跟周某反映。随后,两人马上到邓某的责任田进行实地察看,情况确实与邓某反映的一致。邓某怀疑是种子质量有问题,要求周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周某表示邓某未能拿出充足证据证明此现象属于种子质量引起,拒绝赔偿。由于双方协商不下,2016年3月25日,邓某将此事投诉到校椅工商质监所。

  接到投诉后,校椅工商质监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所里相关人员分别找到投诉方邓某和被诉方周某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后,工作人员约定上述双方于2016年3月30日到校椅工商质监所协商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诉方周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投诉方邓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8000元,调解协议书生效后,邓某今后不得再对此事产生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