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5.22”校车事故情况 两部门联手整治校车

27.05.2015  01:33

广西新闻网 南宁5月26日讯(通讯员 江颖琳)5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召开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通报“5.22”贵港桂平市幼儿伤亡事故情况,就如何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了部署。 

5月22日,贵港桂平市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幼儿的面包车落水事故,造成2名幼儿身亡,22人送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广西交警总队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事故情况。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并做相关批示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安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校车及校园安全管理。

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学生上学远、幼儿入园难问题仍然存在,公共交通、校车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导致非法营运、超员、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进入汛期以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各地公安部门与教育部门将协作配合,迅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消除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公安部门

举措一: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车辆及驾驶人隐患。

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迅速开展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大检查。清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不合格的人驾驶校车。

排查汛期道路隐患。加强辖区通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等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对积水过深,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水毁等险情,无法安全通行的,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通行。

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国省道、县乡道路,特别是山区低等级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通报辖区交通、公路部门,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整治路段,及时落实整改。

举措二: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监管

严格查处校车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针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开行时间、路线,调整勤务部署,加强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工作,特别加强周日和周五等重点时段,县乡道、村道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黑校车”、“黑摩的”等各类交通违法。

建立“四个二”每月集中统一整治常态机制,各地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微型面包车(和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等3类重点车辆及机动车酒后驾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分别开展连续2日的集中整治。

推进建立社会化管理机制。各地交警部门将同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学校、街道、乡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完善学校教职工、家长、党团员、学校保安员、村组协管员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举措三:加强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发生涉及学生、幼儿交通事故

各地督促所有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依法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要依法扣留车辆,严格依法处罚。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和运营企业强化非专用校车的源头监督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举措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和相关人员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公安交警将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广大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广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剖析乘坐非法改装车、超员车辆造成的危害,争取学校、幼儿园领导、老师和广大家长的支持,从源头上加强校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恶劣天气校车安全提示,近期全区正处与汛期,道路通行条件恶劣,安全隐患突出,各地将制定应对措施,及时雨、雾天气对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加强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信息发布,重点提醒车辆承包经营者、驾驶人、安全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等重点群体,强化安全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