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四项措施”核查城乡低保对象,使“问题保”无处遁逃

15.03.2017  00:37

    近期,龙胜各族自治县对10个乡镇及社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其中城镇低保入户率达到100%,农村低保对象入户率达到 30%以上。这次核查,主要是清查“人情保”、“问题保”等突出问题,向“问题保”挥刀亮剑,严格审批低保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补助,并决定从2017年按照重新审批的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加强低保核查工作,自治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方案,明确了核查的目的和意义、核查时间、对象和内容,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核查工作,自治县对全县111个村和社区制作了专门的公示栏,还印发4000余份低保政策宣传资料,并利用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核查的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增加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和积极性。这次共核查农村低保户1500多户,城镇低保1300余户。主要是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有异议的由乡镇(社区)评议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平开展奠定了基础,使“问题保”无处遁逃。

三、创新核查办法,引入第三方核查

为了有效避免“问题保”,龙胜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低保,使城乡低保更加阳光。原来低保第一道申报调查主要由社区以及村两委负责,容易存在人情作崇的情况,现在由第三方核查提供客观公正数据,避免了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民政工作人员放不开手脚、绕不开人情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确保这次行动取得成效

为保证这次核查质量,自治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社区)低保核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核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核查工作质量。自治县2016年共有城乡低保18491人,其中城镇低保1386人,农村低保17105人,通过这次核查,有两类人群应保尽保。一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兜低一批”,是首先保障重点倾斜的对象,另一类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困难群体并符合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通过这次核查,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对象的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及基层工作部门将通过这次核查要求,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 确保群众知晓率,增强工作透明度,避免“问题保”,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龙胜县民政局  陈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