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小服装店女老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2亿

28.04.2015  18:52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沈青 见习记者刘舒慧)今年4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李玲(化名)被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三年多时间里,这名41岁的女子“空手套白狼”,非法吸收存款多达4.2亿元人民币。案发至今,李玲案的多数受害人仍然被轰然倒塌的多米诺骨牌压得喘不过气来,还在竭尽全力摆脱血本无归的境遇。

  随着本案更多信息的披露,这名小服装店的老板如何玩起这场庞大资本游戏的脉络也渐渐清晰。

   集资的黑洞

  30多岁的郑云云(化名)对卷走她和她家里全部积蓄的李玲非常熟悉。两人相识有七八年,在市中心一商场,她们的服装店相隔不足十米。

  从2010年开始,郑云云陆续把自己和全家的几百万元积蓄交给李玲“投资”,当时觉得跟交给银行没什么两样。在她看来,这位大她9岁的“李姐”人老实,做生意却很精。

  2013年,“李玲跟我说她弟弟在云南包了茶山,生意特别好,她想投资但钱不够,请我一起做,承诺有一定利润。”郑云云起初有些疑虑,但打听得知,李玲的亲弟弟确实在云南经营茶叶生意。

  吃了定心丸之后,郑云云陆续向李玲的银行卡打钱。“刚开始是几十万元,后来上百万元。”郑云云说。

  钱借出以后,李玲还款准时,利润也还可以。后来,只要李玲有项目,郑云云都会投入资金。

  2013年至2014年,郑云云在李玲的门面、松茸、水晶等各项业务中“入股”。但李玲口中的项目一个接一个,看似盈利的郑云云却没有多少实际入账,甚至连回本都做不到。

  而郑云云的这些钱来得并不容易。除了自己和丈夫多年的积蓄,为了筹集资金,她把父母、亲戚的全部家当都投了进去,甚至还向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去年3月,李玲最后一次“筹款”,郑云云把父母的20万元养老金打给了对方,并一再和李玲强调:“就剩这点家当了,你不给钱回来,我们全家都会跳楼。”

  没想到郑云云的担心在10天后变成了现实。李玲东窗事发,郑云云的生活也彻底卷入了漩涡。“天天被债主追债,一套房子卖了,另一套也交给了银行。”郑云云曾经的富裕生活变成了无家可归,家人跟着遭罪。“老人的钱没了,每天以泪洗面,孩子的学费也交不起。过年看见亲戚只能躲着走,拿不出钱还给人家。”

  实际上,李玲的债主远不止郑云云一人。

  在警方的统计中,李玲案中14名报案人的银行流水显示,除了郑云云,借给李玲金额上百万元的债主还有多位。

  最大的一笔欠款,李玲欠下张恒(化名)的款项多达1027万元。

  被借款人罗丽(化名),2013年至2014年4月期间,李玲欠其款项207万元。

  李针(化名),与李玲是朋友关系,李玲欠其款项117万元。

  丁晓(化名),李玲欠其264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些债权人借出的钱款多来自亲戚朋友、银行和“高利贷”,现在他们和郑云云的处境相似,一方面拥有巨额债权,一方面也负债累累。很多人因为债务缠身不敢开手机。

  作为受害人,35岁的罗丽几乎已把家掏空。“这些钱全都借给了李玲,还不起了,每月只能保证基本生活。”罗丽说。

  李针则面临着借贷官司。李针说,“在外欠了100多万,一个月光利息就上万元”。为了偿还这些利息,一家人的银行账户早就空了,“现在不愿回家,不愿过节”。

   “操盘”的个体户

  巨大的涉案金额,与李玲的身份实在不相称———她只是一名初中文化的个体户。

  这样一个并未拥有太多资本和社会资源的人,是如何搅动这个庞大的“吸金漩涡”?记者多方走访,在警方、检方、受害人和其他与她相识人士的描述中,大致勾勒出了李玲的人生轨迹。

  李玲1973年4月生,在桂林土生土长。

  初中毕业后,李玲打过工,做过个体户,日子一直过得不宽裕。与她相熟的受害人丁晓说:“她家里我去过,住在市内一家工厂宿舍区一楼,家里不宽敞,环境也不好。”

  2002年前后,她在市中心一商场租下门面,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店。

  这家商场的多位店主与李玲相熟,有的认识已有10多年。在案发前,她们对李玲还颇有好感。

  “她生活蛮节俭的,来店里或者出门经常是坐公交车骑单车的。”一位店主说,李玲平时并不大方,甚至相当抠门,比如和朋友以及其他店主一起外出吃饭,她几乎没有买过单,打牌也只是“两毛钱一子”。

  几位店主还说,李玲给她们留下的另一个印象是“很有关系”。“经常跟我们说做大生意,都有领导罩着,感觉办什么业务都能找到关系”。

  生活节俭、做事高调的她,近两年出现了一些变化。

  2013年左右,李玲和丈夫搬进了象山区一楼盘两室一厅的新房,两人还购置了一辆“逍客”越野车,“看起来家庭很幸福和睦”。

  “人也开始讲究打扮了,冬天穿的皮草、皮绒,都是几万元一件。”据李玲案中的受害人罗丽回忆,李玲身上经常戴着手镯、玉器、金器等配饰,甚至还有爱马仕的包包。

  但她的这些变化,在事发前并没有引起太多猜疑。“她的店生意很好,听说还做了很多其他生意,赚了钱,花一些是应该的”。

  直到去年3月,李玲的形象被彻底颠覆。

  3月初,李玲打通罗丽的电话,称自己在上海签一个进口车的合同,需要交纳几百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这单业务将前功尽弃。想到自己之前东拼西凑借给李玲的钱可能血本无归,罗丽又凑了几百万元现金给李玲。

  几乎是同时,郑云云、李针、丁晓等其他被借款人也收到李玲的信息,恳求她们筹措款项,并且是“越多越好”。

  “她说有一批进口车押在港口,必须拿钱补进来,前面我们投进来的钱才可以拿到。”郑云云说,李玲当时承诺,只要三五天就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润。

  于是,这几位几乎已经被“榨干”的被借款人拿出了最后的家底交给李玲,虽然也已“嗅”到了危险的信号,但为了减少损失,也只能再赌一把。

  但是,这成为了被借款人与李玲的最后一次直接对话。

  去年4月4日,李玲的电话关机,十余位被借款人四处寻找李玲无果。4月7日,有受害人到秀峰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两天后,李玲走进了柳州市经侦支队投案自首,当天被带回桂林接受警方调查。

  警方查明,李玲并没有在3月底至4月初前往上海,而是躲在瓦窑一家连锁酒店住了一星期,度过了自己的41岁生日后才去往柳州。同时,在2014年早些时候,其与丈夫已经离婚,购买的逍客也已经转手。

  谎话被揭穿后,秀峰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又陆续接到其他受害人报案。

  经过统计,涉案金额之大令办案民警都大吃一惊,近4年间,李玲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2亿余元。

   朋友圈的“生意”

  记者接触的众多受害人,一方面对李玲恨之入骨,一方面却又始终不愿相信是这个相识多年的熟人把他们一步步推向了深渊。

  在李玲案的14位受害人中,几乎囊括了她所有的朋友圈,房东、同行、朋友、顾客,甚至还有她的亲人。这些人以女性居多,大都有不错的经济条件。

  在李玲的借贷圈内,这些受害人大多互相认识,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复杂。但李玲巧妙地割裂了他们间的联系,很多被借款人甚至在报案前还不知道其他被借款人的存在。

  “李玲找我借钱,总说从来没问别人借过,做什么生意,也说只和我一个人合作。”受害人李针的这番话,在记者采访的其他受害人口中也如出一辙。

  警方介绍,李玲随身带着5部手机,巧妙地“单线联系”,方便了自己“拆东墙补西墙”而不被人发现。

  面对不一样的被借款人,李玲选择的“投资项目”也不一样,其所称的生意包括服装出口、水晶珠宝、绿化工程、茶叶、汽车等。

  “比如面对做服装的同行,她选择的多是外贸服装生意或是门面生意这样的理由”,但警方证实,这些投资项目没有一项是真实的,全都是虚构的。

  “茶叶生意是拿他弟弟来当幌子,实际上李玲自始至终没有投过一分钱,”办案民警介绍,“反而是李玲从弟弟弟媳那借了钱没有归还,弟媳也报案了。”

  多位受害人反映,一旦确定了项目“投资”,李玲还会列出详细清单,“什么时候开始做,利润是多少,什么时候可以分红、分红多少,需要多长的时间回笼资金,过年过节都需要对哪些关节进行打点,都写得一清二楚”。所有的计划都是煞有介事。

  如果不能按时给付本金和利息,李玲也有一套说辞。

  一位被借款人说,有一次,李玲称一批价值数百万元的茶叶进水了而没得收益,还和其讨论下次做茶叶生意要买全额保险。“这一切符合做生意的规则,有挣有赔,我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但“十个锅九个盖”,李玲的资金链断裂可以预见。

  进入2014年3月之后,李玲发现帮她“填洞”的这些被借款人已经无钱可借时,她维持了近4年的“滚雪球”游戏也就到了结束的时候。

  警方查明,进入她账户的借款已经先后有4.2亿余元,虽然她陆续偿还了大部分本金和高额利息,但巨大的资金洞足以推倒这副多米诺骨牌。

  秀峰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李玲有1000多万元债务无法偿还。而记者接触的众多受害人认为,实际金额可能不止于此。

  这么多钱去哪了?据司法鉴定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其中属于李玲消费的款项共计近714万元,其中储蓄卡、信用卡消费共计220多万元,其余支出用于购手机、房屋装修、服装、玉器珠宝等各种消费,而大量的现金支出已无法统计。

  另据警方透露,案发后,李玲的个人账户已被冻结,但余额不足10万元,其购买的小车早已转手。2013年,李玲首付近58万元购买了一处房产,目前该资金也已经被冻结。但除了这些,李玲已无其它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民间借贷的警钟

  李玲的陷阱或许并不高明,但仍一步步把被借款人的资金圈进了自己手中。

  “为了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李玲用虚构借款理由、分别借款等方式,抓住了他们希望财富快速升值的心理,许以高息诱惑。”秀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说。

  据警方查明,李玲向被借款人承诺的高利息,最低的3%,高的达到20%。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李玲向一名被借款人及其公司借款2.48亿元,仅按3%的利息计算就要支付744万元。但最终,李玲只归还了2.37亿元本金。

  记者采访的李玲案受害人中,见过投资项目实物的人少之又少,让他们轻信的是李玲的巧舌如簧和高额的利息。

  秀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这位负责人说,个别受害人到后期根本不在意李玲做的是什么生意,只要按时给高额的利息,他们也就安心借钱了,“刚开始本息她都可以还得上,到了后面每个月可能只付利息,但最终本息无归”。

  李玲案的爆发,有着民间借贷近年来越来越活跃的大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类似的“吸金游戏”在桂林也并非孤例。

  2013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我市史上最大的诈骗案。1998年至2012年期间,全州县人韩素英虚构借款理由,隐瞒资金用途和无还款能力等真相,以高额利息、重复抵押等手段取得受害人的信任,骗取87名受害人资金本金累计4649.553万元。

  而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2014年来,由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诈骗和非法吸储案件呈高发态势。

  据警方统计,2014年初至当年10月,非法吸收存款警方立案15起,已侦破5起,波及受害群众900多人,涉案金额达6.3亿元。集资诈骗案共5起,目前侦破3起,波及受害群众180人,涉案金额达4.8亿元。

  去年,全州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18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用副食品批发、农副产品加工厂需要投资资金为理由,以1分至8分的月息向社会公众借钱,波及受害群众76人。目前两人已被移送起诉。

  类似的案件在灌阳也有发生。去年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的非法吸收存款案,受害人100多人。该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拥有一家超市,以扩大经营为由,以1分至1.5分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借款,目前犯罪嫌疑人也已被移送起诉。

  警方分析,这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大特点是以高额利息利诱公众,犯罪嫌疑人根本无实体店,实行新账还旧账的形式,如此循环,某一天资金链断裂,就会东窗事发。

  李玲案发已经一年,案件的主角正在看守所里品味苦涩的人生。而经历了黄粱一梦的众多被借款人,一切比原先起点时的状况更为糟糕,失去了财富也失去了安逸生活的他们,要如何努力才能爬出这个泥潭?

  这样沉重的代价,再次给桂林的民间借贷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