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四举措打造“法治国土”

31.10.2016  11:34

今年以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将法治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依法做好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该局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责任,厘清相互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运行机制,对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62项等权力清单明确到具体责任科室,确保每一项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权都依法有据。

二是细化工作运行流程。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该局对各项行政权力的名称性质、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实施对象范围、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审批数量、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投诉电话、申请材料格式范本等进一步规范。把各行政事项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及审查要求,落实审查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和审查时限,编制全过程流程图,做到审批过程可查询、审批结果有通知。

三是建立“三重一大”报备规程制度。为建立“集体决策、公正公开、依法行政”的权力运行制约工作机制,该局制定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三重一大”决策报备规程,对各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该局督查室每月汇总各单位事前和事后报备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同时,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报备情况进行督查。该局将所有国土资源审批行为置于党员干部监督之下,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有权任性,切实打造阳光国土新形象。

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度。为确保行政审批的合法性,该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法律专家对该局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违法、不违规,不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