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07.12.2015  12:17

  近年来,桂林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辖区内江河湖泊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积极推进漓江综合治理。将漓江综合治理作为2015年20大“重中之重”项目,彻底清查出污水进入漓江的直排口23个,投资4.6亿元开展漓江排污综合治理,新建雨污水管道36公里,污水提升泵站(泵井)31座,对漓江(市区段)和7条支流实施截污,力争实现2015年底桂林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同时,开展漓江沿岸污染源专项治理,分前期调查、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整治,开展城市公共绿地、流域周边养殖业种植业治理,规划建设漓江流域畜牧水产集中养殖基地,严格审批新建集中养殖场选址规划。

  二是开展青狮潭水库环境整合整治行动。2012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林市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青狮潭水库正式成为桂林市规划饮用水源地。该市迅速启动青狮潭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13年以来,共拆除灯光诱捕设施204处,392户养殖网箱313449.95m 2 ,收购不宜上市小鱼2420.06吨,市、县两政府共投入整治经费7860多万元。根据青狮潭水库的水质加密监测报告显示:青狮潭水库水质已逐渐恢复和好转,基本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同时,为使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期常态化,积极申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并成功获得201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000万元。

  三是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研究通过了备用水源三岔尾取水方案,拟在三岔尾处新建取水泵房(20万m 3 /d),铺设2个取水头(20万m 3 /d)、4条DN1400(0.8公里)取水管分别从漓江与甘棠江取水,取水后将水输送至城北水厂二期新建取水泵房,再输送至厂区净化处理。漓江水质和水量为正常状况时,从漓江取水;当漓江上游发生污染或水量不足时,可从甘棠江取水进行补给或应急。甘棠江和漓江水源互为备用,保证桂林市城市用水安全。

  四是大力开展漓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1年-2013年,桂林被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地区。桂林市围绕“抓点、带线、促面”的总体思路,以制度驱动和规划布局为先导,共投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3.9亿元,重点对漓江流域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项目472个,项目涉及7县1区,受益人口达到110万人。2014年度,桂林市继续获得农村连片整治项目21个,总投资达6300万元。为确保项目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桂林市指导各县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并在兴安县率先推行第三方运行机制,荔浦县、恭城县、雁山区也在积极探索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

  五是深入开展“清洁水源”活动。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染水体(河溪、水井、池塘、沟渠)清淤治理和工业污染源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乡村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规模化养殖污染源排查,取缔了一批对饮用水水源地有污染隐患的各类排污口以及工业危险废弃物堆场、水产养殖等污染源。完成了全市12县1个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通过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分,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进一步保护乡镇水源地不受污染,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据统计,全市在运行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5处,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整治活动3.7万次,累计参与清洁水源专项整治活动81.2万人,清理湖泊、河流、池塘等水体4.4万处。公路沿线、村屯周边绝大部分河道、鱼塘、沟渠等囤积的垃圾、污染水生植物得到了有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小溪小河等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乡村水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六是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2012年,重新初步划定市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并获自治区政府批准。2013-2014年,该市12个县所有乡镇已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准。2015年,积极推进314个1000人以上农村开展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划分工作。同时,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力度,完成城区4个自来水厂取水口的地理标志牌及航道警示标志牌的树立。此外,从2013年开始,每年落实漓江病死牲畜打捞处理经费20万元,共打捞病死牲畜近1400多头。

  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主要河流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继续保持100%,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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