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专项整改工作出成效

09.01.2015  14:15

      记者近日从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市在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整改专项行动中,深入摸底,重点突击,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进展顺利,从去年11月至12月中旬,全市平均供地率已由59.41%提高到72.64%,该市、县(区)供地率全部已达60%以上。
      2014年11月13日,该市组织召开了12县、5城区政府和市国土、发改、规划、交通、园林、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视频会议,动员布置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 要求各城区加快征、供地工作,确保在2014年12月底前实际供地率达到60%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1月18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以上职务的17位领导分别对应联系17个县(区),并深入县、区进行一对一督促指导,了解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症结”。查找出问题后,工作人员“对症下药”,专项工作办公室分成2个小组,深入供地率低于60%的县(区),分别与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国土部门进行一对一检查指导,并对县(区)政府梳理上报的整改项目,逐一进行分析,筛选出近期供地条件成熟且基本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与县(区)政府土地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项目业主等进行面对面对接,对办理供地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进行逐一讲解和详细指导,明确了项目用地办理的时限要求。
      据悉,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已建议市人民政府将供地率列为县、区政府2014年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供地率低于60%的,按照相应比例扣分。该局还制定了《桂林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各县、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直接挂钩,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