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看望和慰问特困群众 送去党和检察机关的温暖
广西检察网2月13日讯(通讯员陈昌军 匡亚妮)春节将至,日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一行5人,在副检察长侯天良的带领下,带上国家司法救助金,前往阳朔县杨堤乡和全州县永岁乡,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救助金申请人秦宽嫂和唐玉英手中,并分别给她们送上大米和食用油,看望慰问她们及家人,送去党和检察机关的关爱、温暖。
秦宽嫂祖孙2人是秦才安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直系亲属。2012年4月15日,被害人秦海球与被告人秦才安发生口角,被秦才安用卡刀捅死。秦海球死后,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因家庭困难,被害人秦海球的妻子在秦小英(系化名,未成年人)一岁多时便抛弃家庭一去不复返。此时父亲遇害,留下年仅9岁的秦小英与年近80的奶奶秦宽嫂相依为命。祸不单行,秦小英与年迈的奶奶所居住的房子因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万般无奈之下,秦宽嫂祖孙2人只能搬进秦小英的叔叔家原本就不宽敞的房子里,与叔叔一家共同生活。但艰难的生活并没有击垮这个坚强的秦小英。生活虽艰难,她没有怨天尤人,从小就刻苦学习,成绩始终在班上位列前茅,并被同学们选任为班长。2014年10月,桂林市检察院在审查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充分考虑救助申请人秦宽嫂和秦小英家庭情况的特殊性,即秦小英系未成年人,奶奶年迈,家庭没有经济来源,而秦小英在生活较困难的情况下,发奋图强。2014年12月,在经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同意并向桂林市政法委汇报后,给秦宽嫂祖孙2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秦宽嫂接过救助金及慰问品时,眼含热泪说道:“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秦小英也激动地说:“谢谢各位叔叔阿姨,今后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学习,将来让奶奶过上更好的生活。”侯天良副检察长鼓励秦小英要继续努力学习,告诉她不用担心学习费用,表示已联系好爱心人士将继续资助其后续上学的费用。
唐玉英等6人是另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的直系亲属。2003年4月,唐玉英一家在为抢救受重伤的被害人时,花去了大量医药费,被告人也无法赔偿,致使唐玉英一家陷入严重的经济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唐玉英又年老多病,劳动能力低,还要照顾残疾的大儿子蒋某某。蒋某某虽有兄弟姐妹,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有心无力,无法赡养年老的母亲唐玉英和扶养残疾的兄弟唐某某。在得知有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后,唐玉英一家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2014年12月,经桂林市检察院按程序办理,为唐玉英一家申请到3万元救助金。
在将救助金发放给唐玉英一家时,唐玉英感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检察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
桂林市检察院办理这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不仅有效缓解了救助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也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