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0.03.2016  12:36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成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标志着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国家战略。

  通知要求,桂林市要按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

  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的重点任务包括3个方面,即建立生态文明指标体系与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的融资机制和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桂林市将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全过程,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引领,在思维理念、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率先大幅提高绿色化程度,用5年的时间将桂林市打造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和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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