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档办〔2018〕6号)

03.06.2018  21:39
桂档办〔2018〕6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组织做好我区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档案科技工作的责任感。 中央档案馆长、国家档案局长李明华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档案科技创新,以创新引领档案事业发展,以科技改变档案工作面貌。档案科技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档案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与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与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各级档案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档案科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以克难攻坚的精神,扎实做好档案科技工作,为全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结合实际,科学做好科技项目选题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要紧密联系新时代档案工作实际,站在探索理论前沿、破解工作难题的角度,认真研究《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围绕档案事业管理、档案资源建设和开放利用、档案安全保护等某个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已有创新尝试的做法确定选题范围。选题要从实处着手,结合广西地域、民族特色和行业特色,突出档案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长远性影响的某个问题开展研究,确保选题立项的项目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准备。 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档发〔2017〕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办法》,熟练掌握项目申报的要求、流程和注意事项,及时完成《计划任务书》《项目内容摘要》等申报材料撰写工作。自治区档案局拟于2月底组织召开2018年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申报项目专家论证会。各申报单位请于2月10日前预报名到自治区档案局,并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版请上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栏目2017年9月19日的《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saac.gov.cn/news/2017-09/19/content_205200.htm)中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联系。
  联 系 人:冯华、朱耿雨
  联系电话:0771-5086433,5852783
  邮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以促进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为中心,根据档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对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具有普遍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研究,为档案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1.在档案事业管理方面,要围绕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工作转型发展的趋势策略、依法治国背景下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档案治理能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大数据环境下档案管理模式、档案文化的传播与展览展示方式、新时期档案人才培养机制策略等方面开展研究。           
  2.在档案资源建设与开放共享方面,要围绕综合档案馆公共服务升级的途径、档案开放鉴定程序及划控方法、新领域新业态档案征集和建档模式、政务信息资源服务事项目录体系建设、区域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资源库建设、跨门类跨领域跨地域档案资源开发与利用、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档案服务质量与水平提升等方面开展研究。
  3.在档案安全保护方面,要围绕重点档案区域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档案馆建筑与设备运行评估方法、档案库房环境监测与治理、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海量数字档案资源长久保存和备份的策略与技术、纸质档案批量脱酸方法、档案字迹加固方法、档案抢救保护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
  4.在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方面,要围绕大数据环境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电子公文归档规范与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技术方法,三维电子档案管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以及OFD标准在电子档案长期保存中的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