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美人”来追讨奖金 主办方索性“除名”(图)

28.01.2015  17:09

近日,2014广西“桂美人”选美比赛爆出奖金纠纷

“桂美人”追讨奖金 主办方索性“除名”

“桂美人”主办方给十佳选手发放的1万元“红包”,如今还是空头支票。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魏碧锋  文/图

一个月来,山东女孩小萱等人仍在追讨自己应得的奖金。2014年12月28日,“桂美人”年度评选大赛总决赛在南宁举行,按照赛事规则,跻身十佳的选手,可分别获得1万~10万元不等的奖金,但这笔奖金却迟迟无法兑现。而因为追讨奖金,有选手还被取消“桂美人”十佳称号

现状

选手奖金迟不兑现

小萱是一名山东姑娘,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2013年和2014年,外形靓丽的她,连续两届报名参加了“桂美人”选美比赛,最后一次终于有所斩获,晋级比赛十佳。按照赛会官网公布的奖励措施,跻身十佳选手每人可分别获得1万~10万元不等的奖金。可比赛结束至今,除了一本“获奖证书”外,小萱什么也没得到。

“颁奖当天用的是空信封,赛后多次追要奖金,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萱说,参加比赛的选手,大部分是驻邕高校的学生,比赛结束后,已临近寒假,不少人都急着回家,对于奖金何时能够到位,大家都很心急。

在很多人都放假回家后,今年1月15日,奖金的事情总算有了一点眉目:主办方表示,奖金将分批发放,要拿到奖金,还得前来南宁签一份合同。

南国早报记者看到,主办方说的合同,是一份演艺代理合同,大概内容是,在一年的期限内,获奖选手须服从广西桂美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不得擅自参加演艺活动。作为回报,选手们可以获得公司商演报酬,以及“桂美人”比赛奖金。

为了尽快拿到奖金,个别选手选择了签约,但即便如此,他们的奖金也没有兑现。“对于还没有完成公司要求的人,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早早就签了,却还要去等他们,这样对我们公平吗?”一名已签约的获奖选手抱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