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08.12.2017  11:54
   
      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室评定升级测评组对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进行了测评,经过听取汇报、实地考核和综合评议,测评分为98.5分,达到了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的标准,同意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贵港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人力物力基础。该院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副院长分管、部门负责人主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构建了以档案室为核心,以各庭室为辐射面的全院档案管理队伍,严格按照特级档案室的硬件要求,设有面积400㎡能容纳该院50年内形成的档案总量、独立、安全整洁的档案库房、20㎡档案阅览室、20 ㎡整理室、30㎡档案员办公室,80㎡档案数字化处理室等,同时按照“三铁九防”的要求,配备了9组618列416立方米的档案密集架、自动恒温恒湿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自动防盗报警系统等必要的设备。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该院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细致做好七大门类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每类档案符合各类档案整理规则。库存各类档案资料约110912万册,占库存总容量40%,并且达到100%的收集齐全率,2015年开展原生电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查询。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促进档案开发利用。该院综合档案室配备了GD2000档案管理软件、全国档案管理软件、锐新审判管理系统以及广西区高院信息管理平台,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过程中使用通达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对上述使用的软件都进行了档案数据备份,并形成2套以上目录数据备份光盘,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利用。开展多样化查阅服务,实行当事人满意制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该院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提供查借阅3350人次5780卷,为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查借阅1380人次323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