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18.02.2019  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现将《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