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档案馆公布建国后第九批开放档案

11.08.2016  1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可向社会开放。”的规定,近日,经北海市政府批准,北海市档案馆实施了建国后第九批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对馆藏北海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等64个单位1985年度以前形成4854件档案向社会开放,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工青妇工作、民政、劳动人事、计划物价、统计、城建、文化、卫生、教育、农林、水产、财税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便可直接到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也可自行登陆“北海档案信息网”( http://bhda.gxi.gov.cn/),查阅开放档案目录。